江西虚拟货币挖矿举报

【侨报网综合讯】据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的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已经过2021年12月27日第20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此前征求意见稿,修订后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将淘汰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综合中新经纬、北京人民网报道,文件显示,淘汰类产业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严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中国国家发改委、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等11个部门去年9月印发《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要求加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上下游全产业链监管,严禁新增虚拟货币“挖矿”项目。

当时的《通知》强调,要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增补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淘汰类”。在增补列入前,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视同淘汰类产业处理。

中国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强调,虚拟货币“挖矿”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量大,对产业发展、科技进步不具有积极的带动作用,加之虚拟货币生产、交易环节衍生的风险越发突出,其盲目无序发展对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带来严重不利影响。

孟玮说,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对促进中国产业结构优化、推动节能减排、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据不完全统计,2021年,内蒙古、云南、新疆、青海、四川、安徽、河北、江苏、浙江、福建、江西、海南12省份已出手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

具体来看,内蒙古打响了地方清理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第一枪。2021年3月初,内蒙古发改委印发征求意见稿提出,全面清理关停虚拟货币挖矿项目,2021年4月底前全部退出。2021年5月,内蒙古先后设立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举报平台,制定八项惩戒措施。

中国正式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纳入淘汰类产业

江西警方破获一起区块链比特币盗窃案,涉案金额近1450万元,该案已抓获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图片来源:中新网)

随后,新疆、青海、四川、云南等省份快步跟上,开展虚拟货币尤其是比特币“挖矿”活动清理整顿。11部门发布通知后,江苏、浙江、福建、江西等省份也开始行动。2021年12月3日,海南省发改委明确对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0.80元。(完)